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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喊一嗓子,但要紧看好了,别把参幌子看成是参,拿不准的话就喊我。”

    参幌子其实就是山茄子,春季里能当野菜吃,叶子长得和山参很像。

    老道的赶山客是不会认错的,多是刚上手的人容易看错,其实发现山茄子不是坏事,说不准野参就在附近。

    但防的是认错后喊出口,结果走到面前发现不是。

    按照老规矩,哪怕发现认错了,也必须把参幌子挖出来“抬下山”,打道回府,今日就算是白来了。

    野参难得,相应的规矩也多,有些流传久了,没人知晓为何如此,但依旧遵循。

    高山有灵,谁都怕不小心冲撞到什么,砸了自己的饭碗。

    第55章 吃烤鱼 没进山找过参的人,是想象不出……

    没进山找过参的人, 是想象不出这件事的艰难之处的。

    山中草木遍地,高低错落,尤其现在过了花季, 望着就是绿油油的一大片。

    而山参的叶子也没什么稀奇, 一个不留神就很容易错过。

    不过几代赶山客流传下来的做法还是管用的, 颜祺左边是霍凌,右边是肖明明, 都隔着两根棍子的距离,他本以为自己会走神,实则按照霍凌所说,眼睛跟着棍子尖走, 真的能做到专心致志,一寸一寸地看过去。

    此时除了霍峰和霍凌, 剩下三人心里都牢记着参叶子的模样,走得有些慢, 生怕错过, 霍凌和霍峰就要快一些,但看得出他们两个也有意放慢步子。

    毕竟在山里行走,相隔太远就意味着危险。

    为了避免大个儿和黄芽儿乱跑扰乱视线, 两只狗是一左一右分开走的,各自站在他们队伍的最边缘,一个跟着霍峰, 一个跟着霍凌。

    因为都是公狗,每走一段路就能看见它们两个抬腿冲着树根下撒尿, 既是标记,也能驱赶想要靠近的一些野兽。

    “叮铃,叮铃。”

    和以往几日的赶山不同, 今天大家都很是安静,山风之间唯闻铜钱相碰。

    即使如此,没人觉得枯燥。

    要知道哪怕是一株最不值钱的“灯台子”,也能换十几两银子,一家三口人省吃俭用的话,十几两足够花上一年的。

    就像有人在山上撒了把银子,让你去捡,说好捡到了就归你,大约换了谁来都能沉下性子慢慢找的。

    走了快一个时辰,还没什么收获,连参幌子都没瞧见,翻过山坡后正好有一道山溪连着小瀑布跃然眼前,霍凌指了指临水的平地。

    “在这歇歇脚,正好打些水。”

    山地上总会有凸起的石头,扫一扫就能坐。

    三个汉子拿着水囊去打满了水,顺便洗了把脸,接着换颜祺和肖明明也去洗了洗。

    大个儿和黄芽儿等人用完了水,才凑上来找了个地方站稳,把嘴筒子探进水里舔着大口喝起来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一整日都是一样的行程,霍凌定方位,五人一起压山,在响动的铜钱里搜寻着山参的踪迹。

    然而到了下午,还有一个时辰就要天黑的时候,依旧没有收获。

    看来之前瞧见的参确实是没有了,不是被野兽踩没了,就是被刨出来啃了。

    “准备回去了,晚了看不清山路,明天再来。”

    霍凌对此很是淡然,找山参本就是靠运气的事,有的是人日日进山,整个参季都过去了依旧一无所获。

    因这事本就难得,大家倒也没多灰心,下山路上还爬上树戳了一对猴头菇,摘完了一棵倒木上的木耳,揪到了两把腰子草。

    晚上到家,在门前山溪提了渔网出来,里面有条挺大的鱼在扑腾,力气很大,霍凌觉得要是晚来一会儿估计就能把网撞破跑了。

    “这鱼肯定是吃肉的,长这么大。”

    颜祺蹲下来看着那条缠在网里的鱼,用张开的手掌比了比,足有三个手掌那么长。

    “细鳞,什么都吃,虫子、虫合虫莫、比自己小点的鱼,能吞的都敢吃。”

    细鳞算是山溪里少见的大鱼,别的鱼最多长到三四寸长,不比这个,捉一条够好几个人吃一顿的。

    霍凌扯了水草穿过鱼嘴,让两个小哥儿摸了摸鱼身子,细鳞之所以叫细鳞,就是鱼鳞很细的意思,但是没到可以不刮鳞就吃的地步。

    因为鱼鳞细小,刮起来还挺麻烦,这里的人都习惯抹点醋,过一阵再刮,鱼鳞就会变软,还不容易伤到鱼肉。

    “好久没吃到这口了。”

    霍峰见网里得了细鳞,很是高兴道:“今晚就吃这个。”

    霍凌想了想道:“直接烤了吧,在院子里架个火,吃得也热闹。”

    “烤鱼好。”

    霍峰招呼林长岁道:“我俩去找几根树枝子,削了搭个烤架子。”

    另外网里还有一些小杂鱼,霍凌挑着刺少的,一会儿蒸了拌点苞米面喂狗,刺多的就丢回了水里。

    横竖不好吃,不如给它们留条活路。

    颜祺在溪水边停了停,向前探着看了两眼道:“咱们下山前是不是要捉蝲蛄?”

    霍凌点头,“到时候捉,你要现在想吃,捉上一顿的也不麻烦。”

    蝲蛄只有在很清澈的水里才有,这点和细鳞差不多,而且水越清,肉越嫩,掰开以后从头到尾都是干干净净的,只用清水煮一下就很鲜。

    愿意费工夫的,就做成蝲蛄豆腐,在关外家家都会做这道菜。

    因为是媳妇开的口,霍峰早就惦记着捉蝲蛄,谁忘了他也不能忘。

    没有旁人在,颜祺闻言笑道:“到时候再说,今天都累了,反正咱们常在山里,想吃什么时候都能捉。”

    细鳞刮鳞,剪开肚子扯掉内脏,里外抹上盐,撒上一点酒和葱姜,淋上酱油腌了一阵后,才由霍凌拿着去院子里烤。

    林长岁递来他们削好的树枝,长度足够,正好从鱼嘴穿进去,另一头从鱼尾巴冒出来,前后长出的一节正好架在简陋的烤架上。

    山里蚊子多,不过靠近火堆的地方有烟,蚊子都被熏跑了,他们又在附近丢了几块老牛肝。

    余下的人同样兴致勃勃,在旁边各自举着生肉串,在靠近火的上方烤着。

    烤架做都做了,他们不打算只烤鱼,又出去转了一圈,拿弹弓打了两只野兔,剥了皮切成肉块,串起来烤。

    因为用的树枝子比较粗,肉块切得也比较大,大概一人吃两串就差不多了,还有完整的兔腿,是额外分开烤的。

    担心光吃肉吃不饱,锅里还有个蘑菇鸡蛋汤,烙了几个苞米饼子。

    霍凌翻了翻鱼,上面抹了油,鱼皮略微烤卷后油花滴下来,落在火里爆出火星。

    “要是让英子知道了,肯定闹,怪咱们不带着她一起。”

    霍峰笑道:“等下山回家,咱在家也这么烤一回。”

    过了一阵鱼肉烤熟,飘出香味,等稍微放凉一点后霍凌拿进灶屋,用刀剁成几块,方便分着吃。

    外面的鱼皮烤得发脆,里面的鱼肉却仍旧是雪白不柴的样子,甚至还有几分多汁。

    腌料的滋味基本只在鱼皮上,没有太多的渗入鱼肉,可鱼本身的鲜味就已足够好吃了。

    单独一个鱼头留给颜祺,小哥儿拿筷子把鱼眼睛挑出来,送到霍凌的嘴边。

    一条鱼两只眼睛,他们一人一只,其实鱼眼睛没什么能吃的地方,就是尝个滋味,中间的白色眼珠子还硬邦邦的咬不动。

    不过任它什么东西,只要是这么分着吃的,就好似变得很香。

    就连大个儿和黄芽儿也在旁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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