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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3文学www.303wx.com提供的《[猎人]一个普通上班族的旅行手记》214、金色梦乡(第2/2页)
个滚烫的梦。
我们眼看着就要撞上巨大的魔王,但无论是冲在前面的三只蜘蛛,还是我身后的这个疯子都好像忘记了一件事。
一件最关键的事。
那就是——我还没有选好用哪个梦!
但他们都好像完全不介意,甚至还加快了前进的速度。
我不得不让自己的大脑飞速运转起来:什么样的梦境才能够抵御恐惧?
要对抗死亡的恐惧,也许是新生的喜悦?
或者,勇往直前的勇气?
高尚的信仰?
但是这些,我全部都没有。
我自己都怕得要死。
我害怕死亡,害怕失败,害怕被人讨厌。
何止。
我甚至害怕生命,害怕成功,害怕被人喜爱。
若要谈及勇气,我所拥有的也不过是半吊子的勇气。狗急了跳墙的勇气。那种东西,与其说是“勇气”,倒不如说是一种豁出去了的自暴自弃。
一种死马当作活马医的、不管不顾的蛮力。
我没有高尚的信仰,不相信人性,我所拥有的不过是最为平庸的、俗气的瞬间。
用这些渺小的瞬间去抵抗人们长久以来对于死亡和生活的恐惧,真的能够成功吗?
恐慌的情绪再次从胸口升起。
没错,如果我用那种微不足道的快乐去对抗如此庞大的恐惧,那么我和那些傲慢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?
没有区别,因为我无法摆脱自己的傲慢。
就好像有人说想要放弃生命,我却只能想到一些陈词滥调,对他说:想想那些爱你的人,想想你错过的美味,想想星期天的太阳。
身处痛苦之中的人会不知道这些吗?
这些快乐太小了。
“没关系的。”帕里斯通握住了我颤抖的手,“我相信你。”
“失败了也没关系。”
“凭着感觉去做吧。”
*
那是什么时候的梦呢?
它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。
没有刺激的追逐战,没有绚丽的想象,没有温馨和快乐,甚至还有一点无聊。
梦中我下班回到家里,狭窄的出租屋很自然地就变成了孩童时期的卧室。
卧室天花板上还留着我心血来潮时画的涂鸦。
当然了,现实中这些涂鸦早在重新装修的时候被新的油漆覆盖了。
家具的摆放也是回忆中的样子。
我知道自己还有很多要做的工作,但是就带着这样淡淡的安心和懒散躺在床上,想着,这些事情就放到明天再说吧。
馒头凑到我旁边躺下,我在梦里一边撸着柔软的毛发,一边无所事事地躺在床上,看着墙上的涂鸦发呆。
什么都不想,什么都不做。
就是这样无趣的一个梦。
*
谁能想得到呢?
就这样一个最平平无奇,最无聊的梦,竟然能够击溃对于魔王的恐惧。
被留声机放大的梦境在所有人的意识中徘徊,一时间整个空间都变成灿烂的金黄色,连天空都变成了浅浅的金色,好像日出时的麦田,天地全部融为一体。
黑色的魔王逐渐消散。
在我强行让大家感受我的拖延症之后,仿佛整个世界都陷入了和我一样懒散又消极怠工的状态。
好累啊,明天再说吧。
今天就先这样。
凑合一下。
那么努力干什么。
意思意思得了。
周围仿佛散发着这样的情绪。
我的后背传来阵阵颤动,回头的时候,我看到金色的光芒洒在帕里斯通金色的头发上,他竟然大笑出了声,这个事情好笑到甚至让他笑出了眼泪。
“这有什么好笑的!”我感觉自己好像被嘲笑了。
但这只是让他笑得更大声了。
笑到用手捂住了脸。
下面,库洛洛和侠客也结束了战斗,朝我们挥了挥手。
巨龙降落,卷起一阵飓风,无数金色的梦境微粒被风扬起。
我从龙背上跳下来,和他们站在一起,看向最后散开的一丝黑色雾气。
魔王巨大的身影变小了,露出原本藏在里面的人。
只是一个普通人类的大小,有着普通人类的面孔。
“诶?”侠客发出不可置信的疑问声。
我能感觉到其他人也有惊讶,其实我自己也有一点。
不是很多,一点点。
*
就像所有的侦探故事在真相大白之前都要有一个前置章节一样,侦探总要大费周章地让所有关键人物齐聚一堂,然后煞有其事地说上一句:“凶手就在我们之中。”
直到现在,所有的登场人物终于凑齐。
笼罩魔王的黑雾散去之后,露出来的是一个少年的面孔。
那个少年曾被誉为天才,会弹钢琴,姓李,叫李阿福。
不,我当然记得他原名叫什么。
他被包裹在一个梦境之中,他正在做梦。
梦境周围的空间微微扭曲,我能感觉到那种熟悉的拉扯感,我们要寻找的“黑洞”就在那里。
“你们不要去。”我对其他人说,“这里交给我吧。”
我告诉他们,因为黑洞很危险。
但其实是因为,我不希望他们进到那个人的梦里。
我是说,如果我来到这里做的梦,都和你有关的话。
我知道是你在呼唤我,所以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,不是吗?
所以我走进他的梦,李阿福对我说:“你来了。”
他说:“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?”
我说:“当你说你叫阿布拉比缇鲁翁尼木思利穆贝迪可西塔福的时候。”
他哈哈笑了起来:“因为我听过一首叫《达拉崩吧》的歌。恭喜你猜对了。”
只可惜这不是一本侦探小说,我也不是侦探。如果我是的话,恐怕也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后知道真相的侦探。
侦探不知道真相,并不是因为她没有察觉到真相是什么。
而是因为她不愿承认。
面前的魔王就是那个曾经邻居家的小男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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