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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不大舒坦。

    随即,她想到一种可能性:

    “您的意思是,他也可以找别人解决分身?”因为他也是自由的。

    席女士惊呼:“哇哦,我没想到你这孩子,”她顿了顿,不想戳破,转而正色道,“很遗憾,不可以,他的分身只认你一人,你想偷懒也没辙。”

    熊辛倒不是想偷懒,但听到否定答案后,心里似有块大石头落地。

    她呼出一口气,偏偏席女士还在怂恿:

    “他不可以是基因决定,因为你是他死前深入接触的人,所以分身们也只认得你。但你不受基因控制呀,想做什么可以随心所欲~”

    原来是因为基因。

    熊辛心里的大石头又慢慢悬到半空中。

    还没想通,就发现席晟枝在偷笑。这母子俩太像,熊辛一看便知她在捉弄人。

    “席女士,请不要开我玩笑。”

    席晟枝一边道歉一边笑得更过分:

    “好吧,我不说了,你这么可爱,难怪臭小子那么喜欢你呢。”

    熊辛还是想反驳,她并不觉得席琛喜欢她,顶多喜欢跟她做而已,但最终不再多说。

    告别之际,被席女士狠狠拥抱后,熊辛才得以离开酒店,回到公司干活。

    助理小缘已将待处理的文件整理妥当,之前谈下的合同也已进入打款阶段,熊辛一一核对账户和条款,签完字后,才看到一张金色镶边的请帖。

    打开一看,落款是郑家二少,郑凌天的二哥,郑凌云。

    熊辛蹙眉,看清对方邀请的缘由后,无奈地将其丢在一边,继续干正事。

    忙完时夜已深,公司里剩她一人。

    熊辛伸了个懒腰,还没收回腰,便看到半躺在沙发上的席琛。

    从她这边望去,撞入眼帘的是一双大长腿,慵懒又不失优雅地交叠,占去大半张沙发。

    他还单手撑着后脑勺,另一只手划着浮在半空的水晶屏。

    这人都死了,怎么还要工作?

    而且看起来还挺棘手?真是难得。

    像是发现她在暗中吐槽,席琛忽然抬头。

    四目相对,他紧蹙的眉峰蓦地转为柔和,含情脉脉。

    “忙完了?”

    熊辛被抓包似的,轻咳一声,默默颔首。

    席琛起身,款款走到她身侧,撩起她鬓角的发丝别到耳后,指背摩挲耳廓。

    “饿了吗?”

    熊辛觉得是他饿了吧。

    毕竟白天被打断,只亲吻了而已,这人恐怕没吃饱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是的,没吃完的饭要吃完。席琛始终秉持妻子的不浪费精神

    第17章

    熊辛反手拉下席琛的小臂, 却被反握住腕。

    他在等她说点什么。

    然而沉默蔓延。

    最终,熊辛只是起身,边收拾办公桌边随口说:

    “你也饿了吧?”也不知这人等了多久, “想吃什么?”

    席琛帮她收拾,结果瞧见那张请帖。

    “郑凌云的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他也将请帖丢到一边。

    “你想去吗?”

    “我好像无法拒绝。”

    俩人都看到邀请缘由,的确于熊辛的事业而言, 拒绝的话会损失一大单生意。

    因为郑凌云打算出书,撰写郑氏家族的百年故事。

    豪门世家的故事向来不缺读者, 人类永远热爱八卦, 也想跟成功者取取经,尤其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,更想知道如何发财、如何站上高地。

    况且郑凌云和弟弟郑凌天不同,他为人温和谦逊、待人进退有度,让人很难生出恶感。

    因此, 对于这场由他主办的晚宴,熊辛没有拒绝的理由。

    “周末两夜, 你打算出席哪一天?”席琛双手交叠在胸前, 温和地向她确认。

    “后天, 因为我明天有约。”

    “嗯?我怎么不知这事?是工作吗?”

    “不是,我要陪甄甄去和杨大哥吃顿饭。”

    原本听她要去陪闺密,席琛没什么反应,等听到那个男人也在,才抬眸看向她。

    他放下环在胸前的双臂,走到她身后,越过她身侧撑在桌沿,将她半圈在怀里。

    “他们去吃饭,你去凑什么热闹?”

    低低的嗓音落在耳后, 像一股撩人的晚风。

    熊辛瑟缩双肩,下意识反驳:“我也不想,可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确定去了能帮上忙?会不会你朋友自己追比较好?”

    席琛说完,俯身擦过她颅顶,还轻嗅她的缎发,绵延往下,灼热的呼吸喷在颈鬓间,惹得熊辛耳根发热。

    “你别……嗯?等一下,你知道甄甄喜欢杨大哥?还知道她要追他?”

    熊辛本想转过身,却被男人单手搂住腰肢,箍得死紧,令她动弹不得。

    这人还得寸进尺,咬了一口她的耳垂,惩罚似的:

    “这不是很容易听出来的事儿?”

    原来,昨天的电话里,席琛一听就察觉到。

    “这是人家的好事,你去了是想当电灯泡?如果不想去就找个借口拒绝,还是说你其实想去?为什么?”

    说到后来,语气渐急,还将下颌抵在她肩上暧昧磨蹭。

    胡茬擦过她细嫩的肌肤,带来细微的痒意。

    “胡子有点扎……”

    席琛闻言立刻抬头,垂眸看见她那如玉白肤泛起火辣刺红,顿时懊恼。

    “抱歉,是不是很疼,需要上药吗?”

    他终于肯放过她,由着她转过身来。

    方才没仔细瞧,现在几乎脸贴着脸,熊辛这才发现他眼下覆着乌青,眸中缠着红血丝。

    “不疼,不用。你说你熬夜,不会是一整夜没睡吧?”

    “好吧,是没睡,但我碰你前洗过澡,只是忘记剃胡须。”

    席琛摸了摸下颌,似在自嫌,又像在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但熊辛并不介意,因为早上在镜前接吻时,她就察觉到胡茬。

    老实说,有别样的感觉。

    席琛将话题转回:“所以,你还是要去吃这顿当电灯泡的饭?”

    “啊?哦,是,我答应甄甄了的,毕竟他们不算熟,需要我帮忙牵线。”

    这话并没有故意解释,但在席琛听来倒是顺耳许多。

    他点头,终于微笑:“行,那我也跟你去。”

    “你去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杨大哥来过我的葬礼,礼尚往来,我也得帮他一把。所以,和你一起去当电灯泡,照亮别人的爱情,不好吗?”

    这人以为自己很幽默?还有,为什么好好说着话,又突然凑近?

    熊辛有种微妙的直觉,如果拒绝,他会气势汹汹地咬她。

    “还是说,你不想我陪你去?怕有什么是我见不得的?”席琛一边说着,一边将她的鬓发别到耳后,轻轻吐息:“嗯?”

    咽了咽口水,熊辛低声应道:“才没有,你想去就去,但我得先问问甄甄。”

    席琛盯着她编辑短信,看她打出老公二字时,心腔一暖,唇角微扬,可还是在她发出前,适时提醒:

    “你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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